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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2021年03月02日   审核人:

1、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引导女教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女教职工,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2、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

 

3、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组织女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6、加强对学院(部门)妇女干部和女工委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女教职工工作。

 

7、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8、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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