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丽江市文明办、丽江市妇女联合会《关于2016年开展寻找丽江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按通知要求开展“最美家庭”推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 “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
家风、家训是我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等都是家风家训永恒主题。好的家风家训引领我们日常生活行为规范,是一代又一代人健康成长的保证,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已经是“家家之训”,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补充。为充分发掘和发挥好的家风、家训,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征集的“家风家训”要求语言精练,富有内涵,弘扬时代精神,健康向上,便于传诵。每则好家风、好家训文字在50字以内,能结合家庭实际,并附上300字左右的背景故事。
(二)、“最美家庭”推选
各工会小组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通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评选推荐1户家庭报送工会。学校工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情况进行评选,最终推荐1户家庭参加丽江市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30日—4月14日,各工会小组开展候选家庭自荐、他荐或组织推荐;
2016年4月15各工会小组评选;
2016年4月20日各工会小组上报“最美家庭”评选推荐表,“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表。
2016年4月21—22日工会组织评选推荐;
2016年4月22—29日公示、上报市妇联。
三、活动要求:
1.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吸引群众关注,把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家庭。
2.结合丽江多民族的文化特点,要注重推选和宣传丽江本土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最美家庭”,引导和带动更多家庭为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3.要充分彰显“最美家庭”对核心价值观的亲情代言和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以点带面,辐射燎原,为家庭文明建设培植丰厚的群众基础、家庭基础和实践基础,进一步涵养广大家庭的文明意识,提升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