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活动。请各院(部)按以下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要求为具有一定影响力、有先进性、有代表性的同志,应向基层单位一线女性倾斜。
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原则上须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州市(含州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5、各地各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在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7、各级女领导和专职妇联干部的参评比例不超过全省总数的10%。
8、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报送材料
1、需要报送的材料:《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表内事迹部分字数控制在500以内,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按照干管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1份)。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请各院(部)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经推荐评选后,将推荐人选和有关材料于11月21日17:00前报至工会qq:704431729处,工会将各院部推荐人员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最终经学校推荐上报至云南省人事厅人事处。
由于评选时间紧迫,请各院(部)按以上要求积极开展好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云南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