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云南省总工会云工发〔2013〕4号,丽江市总工会丽工〔2013〕14号“关于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是新形势下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我校“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广泛开展,现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工会小组要成立以系处党政工为主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处“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实施。
二、各系处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学期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三、各系处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以此推动本部门各项工作不断进步。
四、活动重点要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品行修养、师德教育,系(处)务公开、民主管理四个方面;
五、教育、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考核参照教务处、科研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
六、各工会小组收到此通知后,要向系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汇报,由系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牵头,共同研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工会委员会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