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工会小组:
根据《丽江市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 年国庆节困难女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上报2名女教职工(含非编人员)参加慰问活动。请各工会小组长根据推荐条件,采取自荐和他荐的方式,于9月24日17:00点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工会qq:704431729处。工会将汇总各工会小组推荐人选,推选出最符合条件的2名人员上报丽江市教育工会参加慰问活动。
附件:1、《丽江市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 年国庆节困难女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2、困难职工申报表
工 会
女职工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