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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我为丽师植棵树”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审核人:

 

各党总支:

全民义务植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应当完成的、一定数量的、无报酬的植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美丽中国,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全校师生力量、建设美丽丽师的具体行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以“我为丽师植棵树”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和非党教职工开展此次植树活动。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党总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围绕创建“绿色大学”、建党100周年活动以及6月云南植树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多样尽责活动。

二、 植树区域、种植树种要求:均由各党总支自行决定。

原则上学校空地均可植树,特殊区域请咨询后勤处后决定;

 (愿意种植樱花的可以在原来的樱花林加种,形成一定的规模。)

三、 本次活动购买树种等活动经费由各党总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

四、 各党总支要持之以恒认真开展好植树后续工作,确保所种树种的成活率。

五、 各党总支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告(图文形式,纸质、电子版)于5月6日前交工会qq:704431729处,工会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让我们人人参与,高举全民义务植树这一薪火传承的大旗,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开展好植树造林工作,从我做起,争做国土绿化的宣传者、播绿者、参与者、守护者和保卫者,以实际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工 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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