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的基本职能:
(1)维护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建设。
(3)参与职能:发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对学校的管理。
(4)教育职能: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工会的各项活动之中,通过吸引,诱导,使职工在各项有益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根据工会的基本职能,其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二、配合学校党总支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开展共产主义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三、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活动;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四、按期召开工会委员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会议报告工作。
五、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按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建各种业余活动团体。办好教工活动室。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
八、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行政做好食堂管理等工作。注意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的工作。
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学校党总支抓好先进分子工作,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十、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一、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
十二、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负责文书档案管理。
十三、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