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学校首页 | 部门首页 | 公告信息 | 工作动态 | 工作职责 | 规章制度 | 法律法规 | 组织机构 | 党工共建 | 工会信箱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9年04月11日 admin  审核人:

一、负责对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记、审查整理、传递反馈,及时交付相关部门处理,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二、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提案,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提出建议列入大会议题。

三、监督检查提案的执行与落实,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负责向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作书面报告。

四、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提案情况的报告,并向学校反馈,提出建议。

五、凡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否落实,都应在规定的时间(二个月内)向代表汇报,给提案人以满意的答复,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六、每年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开会之前开展提案的征集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工作

七、提案办理结束后,将提案立卷归档、并交工会办公室妥善保管备查。

关闭窗口
 

丽江市总工会 | 云南省总工会 | 中华全国总工会

校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邮编:674199
版权所有:丽江师范学院 | 行政邮箱:
ljszedu@163.com